更新时间:2023.02.03
取保候审能变更为逮捕的时间没有规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条件为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取保候审人试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未经批准离开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条件的应当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会接到批捕通知的。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其相应的规定。
逮捕书下来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能办理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批捕以后,可以立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的限制,公安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会同意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没有时间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到五个工作日。 批捕后关于取保候审,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如果被刑事拘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程序的。 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找好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后,就会批准。一般三到五个工作日。但对办
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批捕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能取保候审。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