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对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
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后所获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婚内共同财产具体如何分割,应该遵循下面几点原则: 第一,协商优先。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有双方协议确定,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离婚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如果协商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尊重夫妻双方的个人意愿,由双方进行协商,达成统一的分割财产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通常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双方平等的享有财
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遵循下面的规定进行: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双方可以就分配比例、期限、方式等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就按照
离婚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同居关系涉及的财产,首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时候达成事后的约定;不能达成一致合意的,就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按照份额以及相关出资事实来进行确定。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同居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5条,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者被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存在挥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针对对方,进行少分甚至是不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
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类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上述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其共同财产的分配
分居财产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双方分居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夫妻二人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妥当的,那么就依据二人的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二人无法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协议的,那么就由法院对财产具体如何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是工资总额而非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