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发生工伤,支付医药费的时候: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或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 2、以后保险公司赔付医药费的时候: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保险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借:
职工工伤保险被退回,应该这样做账:单位在收到时,应在账簿上记载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伤保险),贷:其他应付款;而员工在领取时,应记载为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转账到单位的工伤保险款是发给受工伤人员的,单位只是代收一下,然后全额发放给受工伤的员工。因此,该笔款项属于其他应付款。收到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发放给受工伤员工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要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在做账时记载为: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其它应付款——应缴工伤保险费;而向社保机关缴纳时记载为:借:其它应付款——社保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计“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录,国税扣缴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金;贷;银行存款。计提社保时,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法定福利费-社保金;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金。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工伤保险应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
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计“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
企业工伤保险办理:可通过人社局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
工伤赔偿入账是根据准则及企业会计的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可以记为“借”中的其它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贷”则是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如果是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的时候,“借”是银行存款
工伤保险与工伤鉴定是没有联系的,也就是说没有工伤保险也不影响工伤鉴定的正常进行。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