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押金条款应谨慎使用。定金通常用作履行合同的担保。押金对于交付或接收押金的任何一方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因素不确定,则不应尽可能多地使用定金条款,定金可以双倍返还或没收,因此可用“定金”代替,即预付款。送
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并不以有无书面合同为唯一的标志,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也能表明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时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
履行货物买卖合同出现纠纷,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或者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予以调解,如果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就要看双方当事人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可以将纠纷提交到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如果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举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具体如下:1、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首先应当举证证实具有主体资格;2、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提供买卖合同;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针对纠纷的焦点
货物买卖合同适用诉讼时效。货物买卖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4、瑕疵担保义务; 5、接受价款。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 2、受领标的物; 3、
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
未签买卖合同可不可以拒收货物要根据具体的情况: 1、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买卖合同的,可以拒收货物。 2、双方只是未签书面买卖合同,但存在口头买卖合同、或电子合同等其它形式合同的,不可以拒收货物。
买受人能拒收货物。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出卖人少交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时买受人也才可以拒收货物,少交标的物不影响买受人实现合同目的时,买受人在收取标的物后可以通过要求出卖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
货物买卖合同不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更换货物。补充协议是在合同生效后,由当事人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调整。当事人需要更换买卖合同货物的,可以协商一致变更。
风险原则上从交付起转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如果买卖在途货物的,风险从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 但是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