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性质是:公司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职权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是:公司在当前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要求:人数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方式,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公司可以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具体如下:由等额股份构成全部注册资本,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制定发行的方案,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并退出公司的权利。特定股东是对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也称为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对下列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义务的规定是: 1、公司法第七十九条,发起人负有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义务; 2、第八十三条,发起人、认股人对公司负有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的义务。
有限与股份在组织机构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一般规模和小规模的机构设置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2、股东人数不同; 3、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同; 4、设立手续不同; 5、对外
一、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