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因工受伤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则均由单位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经确认后确实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例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1、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老工伤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地就医费,食宿费等。目前,我国法律上对老工伤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定义,具体情况要
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职工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待遇包括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工资照发;以及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照3个不同等级来发,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等。
农民工工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与其有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因公受伤可享受下列待遇: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支付;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来报销等。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
可以的。被收监执行的,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