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结婚的,拟制血亲是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拟制血亲包括继父母、继子女、以及继父母的亲属、继子女的亲属等,拟制血亲结婚也应当考虑道德层面,以及公序良俗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男女双方有亲属关系不是是否可以结婚的必要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
不能,我国现行民法典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因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属于拟制血亲的男女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姑侄关系不属于直系。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和直系晚辈血亲。姑侄关系属于旁系血亲。 非直系亲属有继承权吗 非直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下: 1、直系血亲,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与孙女等;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是亲戚但没有血缘关系也不一定可以结婚,如果是属于拟制血亲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是不可以结婚的; 除非解除收养关系,因为法律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则没有血缘关系
当事人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不是到婚姻缔结地,而是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离婚案件中,婚姻登记地并不是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向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提起诉讼。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婚姻缔结地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
夫妻共同买房的,应当认定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女关系,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