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2013最高检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2022.08.12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1986年7月1日)(节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第三十一条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
律师普法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禁用的工具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禁用的工具

    禁用工具指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关于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网捕鱼等等。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场所等划定的一定区域

    2020.08.14 1,118
  • 如何量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如何量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0.01.14 142
  • 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最新量刑标准
    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最新量刑标准

    法院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020.05.05 152
专业问答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名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体要件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

    2022-03-05 15,340
  • 最高院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的司法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

    2022-08-02 15,340
  • 最高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有何认识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

    2022-07-21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追诉标准,刑事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追诉标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时间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

    2022-08-07 15,340
法律短视频
  •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01:31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717 2022.04.17
  •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01:31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如果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要坐牢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576 2022.04.17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 01:2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的区域、禁渔的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同时涉嫌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如果行为人是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总量达到五百公斤

    2,024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2013最高检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司法解释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