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
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携带失业人员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
申请流程与要求、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辞职、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
办失业证需要以下手续: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两张免冠一寸照片。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1、按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2、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