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点: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居住。 3、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去婚姻等基金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领取结婚证。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为,双方已经满足结婚的法定条件,双方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等,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中的婚姻无效一般指的是,在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应由人民法院作出无效的决定。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的时候,不能预见又或者是不能避免,同时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出现了以下状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1、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事件。其中,自然灾害可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 离婚的法律行为。即配偶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自离婚协议登记生效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时起,婚姻关系即告终止。
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