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实现方式不一样。质押要将物品转移交付至质押权人手中占有,否则,质押权不成立。抵押则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占有,抵押物仍然为抵押人所使用;2、权利指向的对象不一样。质权指向的是动产,没有不动产质权。抵押权指向的是不动产和特殊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如下: 就房屋而言,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是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形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家庭身份关系而存在的,例如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共有,就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形式;而按份共有,
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种贷款形式对应的方式不相同,按揭贷款通常是需要将购房者所要购买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而抵押贷款的贷款方式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抵押物除了房子也可以是其他的物品; 2、两种贷款的贷款用途不相同,按揭贷
借据和借条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两种的说法不同而已。无论是借条还是借据,都是表明借贷双方在借贷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向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有效债权凭证。借据和借条一般比较常用于个人或者单位向个人或者单位借贷现金、财物的时候所写的一种凭证。“
最高额抵押的债权包括了债务人在履行期内的所有债务。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和住宅用地,一般有以下的五个区别,具体如下:1、产权年限不同:虽然房屋的使用时间没有限制,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产权是有年限的,一般来讲,土地使用年限会分为40年、50年和70年,其中,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2、日
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第二种是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若主合同出现了以下情况,不管担保合同内容如何,它都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一)一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联,损害国家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有: 1、欠据属于欠款关系,但是欠款不一定就是借款导致的,但借据则属于借款关系; 2、欠据的形成原因有很多种,它可以是基于多种事实所产生。例如,交易产生的欠款,或者是因为劳务关系导致的欠款、因为损害赔偿导致的欠款等。但借据的
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
抵押权和质押权都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和质押权最大的区别是是否转移物的占有。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不动产上可以设立抵押权,只需要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人具有处分权且办理抵押登记,则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成立。但不动产上一般不能
查封和扣押,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查封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2、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查封是将物品封
关于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抵押财产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不动产、航空器、船舶、车辆或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抵押合同订立双方应当就该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该类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