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餐饮店若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警告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 1、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2、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 3、一般程序; 4、听证程序。
法律并未对行政处罚后的申诉进行详细规定,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应予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
餐饮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
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寿司、比萨店,使用清洁能源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如咖啡店)。 但是,如果这些餐饮店同时售卖油炸薯条、油炸鸡翅、炒面甚至炒菜等制作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灶头、会产生油烟的食品
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享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向被处罚人出示证件,当场将环保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告知其处罚依据、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按照处罚决定书履行的义务,再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消费者如果想要投诉餐饮店的,有以下方式: 1、餐饮店如果有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可以向本地卫生部门投诉。 2、餐饮店如果有卖假售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3、餐饮店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