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欠缴出资的; 5、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形有:1.股东瑕疵出资2.资本抽逃或转移3.清算程序不合法4.公司与股东混同5.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
公司债务股东不承担的具体情形如下: 1、股东出资不真实的。未实际出资或者未达到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比例的; 2、股东逃避资金。公司注册成立后,部分股东将退还原股本支付的出资,客观减少公司资本,违反公司资本不变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
新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
公司债权债务与股东个人并无直接关系,无需股东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这种情况要求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