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非全日制用工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订立口头的协议。该协议对双方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别权利 1、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可以有多个工作; 3、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以小时算钱,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实际小时用工时间或实际用工量计算工资。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中,不是必须以小时算工资,《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按照实际小时用工时间或实际用工量计算。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数额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
公司和员工应该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签约的期限是从公司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不签约,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最多向本人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