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时长如下:通常为2-6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
刑事申诉的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一、20日至一个半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2个月及以上: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1、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最短两个月,最长无法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最长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只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三个月。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也为了督促法院办案,法院审理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要延长的,需要取得本院院长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在规定的限期没有审结案件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反映: 1、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监察室反映。 3、向上级法院
如果刑事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期限为二十日;但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果是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