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责令关闭;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有下列误区: 1、未续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未续签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以及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的等。
有下列情况: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 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合同的性质,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等。按照合同在成立时内容与范围的形态可以分为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也可以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其中典型合同有买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私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严重违反纪律或制度; 3、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