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
员工工作不积极是可以辞退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岗位调整或者职业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合法,业绩不好,不等于其不能胜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该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必须给其工作机会,如果经过调岗或培训
用末位淘汰制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合法的。末位淘汰制的依据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约。但是该制度实际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一工作,因此是不合法的。
单位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期间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合同期满,构成残疾的,需要赔偿,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
可以,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该员工工作不积极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工伤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可以辞退,但不能无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
工伤了,公司不能辞退未有过错行为,且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若是用人单位主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不合格的员工,在试用期后单位以此为由辞退的,是不合法,应当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