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不能。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作为一种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自首主要审查是否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如果公安机关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便不构成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被传唤后承认伤人行为构成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传唤的,此时还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
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因此种情况虽与未经传唤的自首有所
第一,传唤不是强制措施。被传唤后,归案符合未受讯问,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范围。传唤是利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诉讼行为。强调被传唤人到案的意识,传唤不得使用仪器,不是法律规定
一、侦查人员以捎口信或电话通知的形式传唤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侦查人员到已作为重大嫌疑对象的被传唤人住所地或藏身地口头或书面传唤其到案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视情况而定。一、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审查和起诉,如实说明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自首。第二,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没有掌握其犯罪证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到案的,如果没有影响其到案的自动性,并且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的犯罪分子。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自首的:犯罪以后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等,按照事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之
被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行为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的时候,或者虽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发现了,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受到询问或者强制措施,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投案的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生病了或者受
被传唤了没收手机合法。如果被带到派出所并被没收手机说明是被传唤了,按照法律规定被传唤人员应道法接受人身检查、包括随身携带物品,这些物品不是被没收,只是被暂时扣押,审查、传唤结束按照处理结果,就会发还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