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刑法中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存在的区别是: 1、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同时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与报复陷害罪,存在以下区别: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后者则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的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后者则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3、本罪的行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特征在罪状上已经反映出来,即第一,行为特征是“打击”,第二,目的是“报复”,第三,对象是“证人”。 概念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1.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界定这个问题,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打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侵害人打人手段、目的、受害人的受伤情况等来判定,一般而言,打人致使人轻微受伤,不构成犯罪,侵害人仅需承担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责任,但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
人身攻击辱骂他人定什么罪视情况而定: 1、恶意人身攻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构成侮辱罪的,予以立案追究; 2、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定罪; 3、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