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以应对应拆迁导致的居住问题。 3、奖励性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拆迁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
西园丽景:晋安区玄令南路268号;上城美域:福州市仓山高旺路2号;联建新苑: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融信西班牙东100米;春风苑:仓山区透浦一路春风苑;秋月苑:仓山区福湾路916号;冬阳苑:仓山区台屿路216号;双湖新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
拆迁补偿款包括: 1、被拆迁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应当由房屋评估人员进行专业估价,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2、搬迁费用,房屋内需要搬移的物品所需要的费用,一般以市场价给负。 3、临时安置费用,按照被拆迁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临时安置费,如果是产权调换
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具体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所的不便,并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补
拆迁农村房屋的补偿方式是: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