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1、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途径如下: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如下: 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履行
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一、劳动争议调解。 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三、劳动争议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如下: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