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怀孕第1一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奔丧假期视情况、地域等因素而定: 1、员工配偶、父母或养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内可请丧假3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5天;外省可请丧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内可请丧假2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
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河北省张家口市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158天,生三胎的休息188天。河北省女职工生育先享受98天法定产假,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90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可以根据怀孕时间的长短,享受相应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具体以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为准;怀孕满四个月以上的,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如果没有给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企业,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支付。 女职工产假有
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一般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者旷工15天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算自动离职,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旷工天数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