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 (1)担保债权; (2)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破产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一般是由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之前的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中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 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
面对企业债务违约,债权人可选择破产诉讼。 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在目前的国内司法体系下,债权人的权益相对得到保护,表现在放宽破产申请条件,轻举证责任。 原则上,只要有债务违约,债权人就可以申请,不一定要求债务人资不抵债。 债权人只需提
企业分立后的债务承担规定为:企业分立的,之前的债务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
个人公司债务依法应由下列主体承担: 1、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 2、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债务应当由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由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以及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 新设型企业兼并应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收购控股型兼并,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遗留在被控股企业内,就由被控股企业自己承担; 但是因控股企业抽逃了被控股企业资金导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则应由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