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 行政诉讼执行原则上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但考虑到实践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种类有: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是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如下: 1、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内容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针对对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实际或潜在损害的行为,如污染排放、非法采矿、违法建设等。其是代表公共利益进行的诉讼,起诉方可以是公民、环境组织、公益机构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是保护环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
1、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2、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法院调解、民事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合议庭或是独立审判,与适用的程序有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