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盗赃和赃物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性质不同,赃物是实物。具体而言,赃物包含盗赃物,如盗窃,抢夺,抢劫,而盗赃物指以侵夺的方式剥夺原占有人的占有所取得的物。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赃物中的诈骗物,敲诈勒索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因此二者存在关联,但是也有很
必须退赃。法院判决的罚金,是刑罚的一种,被告人应当缴纳。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被执行人没有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同时
诈骗退赃和不退赃的区别在于量刑上,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能够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赃罪:“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销赃罪一般是犯罪所得到的一些赃物,主要是指通过诈骗或者贪污以及抢劫得到的一些公私的财物,当然包括物品和金钱等,对这些东西进行了销售或者是转移。收脏罪是指知道了是通过犯罪得来的一些赃物还是进行了销售或者购买的,其实收脏
销赃罪在刑法中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而收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1.销赃罪:“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
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 2、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
退赃与不退赃,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最高可以减少基准刑30%。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
退赃与不退赃,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最高可以减少基准刑30%。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
洗钱罪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的区别在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罪,而后者的上游犯罪是一切犯罪;前者侵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者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
洗钱罪和窝藏赃物罪在客体、行为对象、以及行为方式上都有不同。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第二点、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