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具体如下: 1、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2、适用法律不同; 3、适用的内容; 4、目的不同; 5、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 6、适用阶段不同; 7、法律后果不同。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具体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4、适用阶段不同;5、适用的内容;6、目的不同;7、法律后果不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后再申请仲裁,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
可以看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不予受理有四种情况: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二是虽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但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不属本院管辖的;三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又不能补正的;四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对不予受理的起诉,是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 1、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意思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原告提起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在程序上做出的否定裁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起诉的请求在实体上不能得到支持,比如请求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等。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只能通过申诉处理。
适用的目的不同。裁定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
可以。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2、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