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以下四种:第一,行为人年龄在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第二,虽然行为人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属于第一次违法的;第三,行为人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的;第四,行为人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条件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
下列情况可以行政拘留: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有较严重后果的;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等实施打击报复的;或者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等。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情形如下: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对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未成年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能降到最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具体如下: 1、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 4、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三)70周岁以上的;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