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董事产生的途径是: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是三年,如果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果任期届满后没有改选的,原董事长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对此《公司法》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出现下列事项,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1、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2、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3、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公司破产董事要不要承担债务。公司破产股东承担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实缴出
三至十三个人可以成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执行董事,指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业务执行,经营理念等决定的必设机关。小公司股东较少,没必要设立董事会也就不存在董事长,只设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则为公司事务的实际决定人,对外行使一切职权。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家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破产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债权要求的,原投资人的相应责任消灭。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还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一、投资者是国家,国家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时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条件: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流程: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个人独资公司的解散条件如下: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