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自行辩护。 一、自行辩护是指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二、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
行政诉讼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代理、权
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够中止,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公民自身的原因而耽误了起诉期限。有上述情形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