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化为显名股东。但是首先须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步骤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的解决方式为: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实现其债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股东决定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名股东的股东决定。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定要称作股东决定,也可以叫股东决议。 股东会决议是指:公司中存在股东会,而股东会产生的决议则称为股东会
股东会议纪要和股东会议决议不一样,股东会决议是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的情况,会议纪要是对整体会议的记录,股东会决议更具有效力。股东会议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协议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协议主体的法人、非
隐名股东不是直接有表决权: 1、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对外看的是工商登记,对内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作为凭证,依据我国法律固定,如果隐名股东想直接行使表决权,那么隐名股东必然要显名化; 2、特殊情况下,隐名股东实际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高管知情
(1)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2)股东的个人信息及在公司的履职情况信息 (3)股东的收入来源及具体收入情况 (4)加盖公司公章 (5)其他证明内容依据索要收入证明方的要求列举。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是“一人一票”还是按照“出资比例”都可以规定。一般而言,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但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针对公司各项事务、决议的表决方式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最终决策结果。因此,正确的股东会表决方式对公司的运营具有非常大的影响。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公司法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有: 1、可分为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 2、可分为一般事项需要参会股东的过半数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参会股东中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权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