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对于监护范围的法律规定如下:被监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两个监护人,这是规定的。 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直接监护人是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
法律规定孩子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但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姐;第三顺序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明自己是监护人的可以办理监护人证明书,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对于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主要是因为老年人,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委托监护原则上不能改变原监护人的地位,不同于法定监护人以内部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也不同于监护变更。
关于监护人的职责的法律规定有: 1、监护人需依法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职责; 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