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是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
关衔的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条例规定包括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根据此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是为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而制定的法规,2014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经第13次部
一是指名称上,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为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惩戒称为处分。二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就是“一过
海事行政处罚有: 1、法律原则,包括三个基本要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处罚,即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
教师行政处罚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不良。 教师有前面情形之一,情节严
1、法定原则。包含三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即无效。 2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另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