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也就是说出租土地土地使用税是由出租方来缴纳。 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
实际使用人应纳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是: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应该由承租方来缴纳,因为按照规定,谁使用了土地,就应该作为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可能是集体或个人,如果后期转租出去,也应该由承租方来缴纳,因为实际使用者应该是承租方。如果是共有的,可以由共有者一起缴纳税费。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很高兴为您解答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下列情况下应缴纳: 1.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2.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 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不对。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税务人员经税务机关批准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