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企业经营违反国家或者地方行政法规; 2、违反劳动法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没有经过许可违章搭建违规建筑; 4、企业生产排污污染环境。
企业被行政处罚的原因有: 1、企业经营违反国家或者地方行政法规; 2、违反劳动法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没有经过许可违章搭建违规建筑; 4、企业生产排污污染环境。
行政处罚的原则如下: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法律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三、处罚法定原则。这要求处罚依据是法定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行政处罚法的回避原则是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回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企业清算的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只有因为合并或者是分立而解散不需要清算。
企业申请破产原因有政策原因、经营不善等。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解散的原因具体包括: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一般包括消除竞争;扩大经营规模;分散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益增长等。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行政处罚都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