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误或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延长诉讼期限的方式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其他障碍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在一审审理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
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教育,预防其再次违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
使下列情形出现就可以延长行政诉讼期间: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影响在原审理
没钱交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所在地
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表示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后的十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第一审的期限为3个月,如有特殊
延长行政诉讼期限的方式有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在一般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延审的批复。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包括的追究时效期限应当从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天开始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七天。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不具有制裁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