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的办法是: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寻衅滋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申请逮捕以及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行使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权力。这类案件如果检察院不批捕或者提起公诉,说明案件情况不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如果没有通过公诉程序是不
故意伤害罪已到检察院应当积极委托律师辩护,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争取取得受害人的原谅,如果能够取得受害人的原谅,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酌情减轻处罚。
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判缓刑是否取决于法院,而检察院是认为有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醉驾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六个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首先,判刑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只负责起诉。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寻衅滋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
检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审,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只能等待再次开庭审判。只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才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
1、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2、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诉讼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