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目前,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一般对于该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近亲属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以及未成年的基础上进行分割。如果对于分割,近亲属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
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
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发生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对于已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由保险公司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没有投保或者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应该由责任人依法自行承担。
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 2、护理所需的费用;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所需的费用; 6、营养费(要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7、残疾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后续治疗的费用等。
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 2、护理所需的费用;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所需的费用; 6、营养费(要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7、残疾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后续治疗的费用等。
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