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不属于暴力型犯罪。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一般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构成组织卖淫罪的犯罪要件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组织、规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2、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在组织他人开展卖淫活动。 根据《中华人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律规定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为:犯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量刑处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认定此罪要满足行为人主观上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客观上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构成组织卖淫罪与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区分:组织卖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组织卖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
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刑法有明文规定的,即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因此对于协助组织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