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
补充协议是次要的,不能优于主合同。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是从合同。已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除非补充协议中涉及上述条款的变更,否则不会影响主合同。
合同的补充协议不优于主合同,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补充协议又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合同双方就主合同中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故可以判断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是主从关系。原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主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一般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除非有特殊情形。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
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关系是: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补充协议有效,如果主合同尚未生效,则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之间的关系有: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或者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有效性,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的概念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法律相关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