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行政诉讼的再审,《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在发现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情况下提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立案的期限可以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一般是七日;如果再审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存在有相应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等情形的,再审申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审过后申请再审的时间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时间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可询问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许可事项属于行政机关管辖的,行政机关会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后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在行政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自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
行政赔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行政传唤时间一般为八小时。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一次传唤讯问不超过十二小时;拘传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不得连续传唤。 行政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