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一审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者的审理期限不同,具体如下: 1.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要视情况而定。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行政诉讼的一般审限是六个月。法院一般需在上述期限内做出一审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的,则审限是四十五日内。
再审案件在法院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检察院抗诉的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同样为三个月,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违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在三十日内有结果。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限为三个月。《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理上诉案件的,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期限是七日内。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
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6个月时间为不变期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开始起算,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再审中止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