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对于一般的房产赠与,在房产所有权转移之前都可以任意撤销;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是依法不得撤销的有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任意撤销。但是如果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可以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常见的法定事由有:受赠
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还能撤回赠与。条件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以房抵债的条件如下: 赠与房产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如果已经登记过户了,则不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的,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赠与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利转移之前; 2、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4、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1.一般情况下,已经赠与出去的房产是否可以要回来,具体需要看赠与出去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 2.如果该房产已经做好了登记,那么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就无法收回。但是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做好登记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赠与撤销手续。
房产赠与后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仅签订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过户的,赠与人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承担责任。但如果不动产权属随不动产登记过户而转移,既然房子已经过户,就意味着房屋捐赠已经完成,基本上不可能再收回。法律明确规定了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小产权房所有人赠与小产权房的,可以签订赠与合同,但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赠与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在赠与后但是房产还未实际转移之前,即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权利已经转移的,在法定条件下可以
姐妹之间属直系亲属间房产无偿赠与,是免除20%个人所得税和5.5%营业税的。房屋赠与合同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