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该罪的主体要件是自然人或单位; 2、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林区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规定是: (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我国刑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刑法只有滥伐林木罪,其构成特征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
1、本罪与收购赃物罪的界限盗伐、滥伐的林木在广义上也属于赃物,因此对其进行非法收购、运输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收购赃物的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收购的对象不同。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以外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
放火罪既遂的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了滥伐林木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对于犯滥伐林木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若是滥伐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的,从重处罚。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是: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
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1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1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数额的起点数量;也可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
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需要追究的刑事责任有: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