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申请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当场送达的,应当当场送达。无法当场送达的应当在二日内使用邮寄等方式送达至当事人。具体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
行政处罚决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 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1、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
当事人拒绝在处罚决定书签字的,不影响行政处罚的进行。行政机关对违法的当事人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仅对当事人起告知作用,对处罚决定的效力不发生影响。若当事人在处罚后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编号需要去具体部门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般程序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该处罚决定,并且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可以更改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
行政案件当庭宣判判决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行政诉讼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