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一般来说,除了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还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核准。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的,要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进行对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核准。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并且被告人没有上诉的,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
死刑复核的程序如下:立即执行的死刑案件,在十日内逐级上报到最高级的法院。由最高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复审法院负责核准。批准时,必须要征求被告的意见,实行综合审查的原则。如果最高法院直接核准死刑的,就要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死刑令,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应当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死刑复核应携带全部案卷、证据;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第一、二审案卷;第一、二审裁判文书;死刑案件综合报告;报请复核的
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建议主要有: 1、立法上,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法规。 2、在审理方式上引入“诉讼化”的审判方式。 3、制度上,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 4、在死刑复核的启动方式上向权利型转化。 5、期限上,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的审理
死刑复核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死刑的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死刑案件复核,但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一般适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
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一般适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
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一般适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