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一审审理的期限是二个月,最长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立案审查期限具体如下: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
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二审变更诉讼请求的处理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如果是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起诉的流程的是怎样的 1、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仲裁委员会就当事人提出的案件的受案范围就是指能适用仲裁法的范围,积极适用范围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消极适用范围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需分情况讨论: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经批准,期限可以延长;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3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应当自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前款规定适用于审判期限;需要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
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公安机关所具有的侦查的期限其实是比较久的,虽然自逮捕之日侦查的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公安机关没有刑事拘留之前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受限制。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