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房子有质量问题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处理;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处理;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处理。
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的投诉,主要方法有: 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 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3、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
如果是网络、电视、电话、邮购方式购买的商品,无质量问题退换合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投诉购买商品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发现假冒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打监督投诉电话,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立案。 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根据与
出现质量问题当事人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若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 目前沪上大多数次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
如果有商品质量问题并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应当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
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若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