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劳动仲裁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当写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等。
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在我国劳动仲裁申请书中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简要写明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过,仲裁请求所根据理由;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于: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判决书是依法进行判决;体现的意志不同,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的意志,判决书体现的是法院的意志;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生效,判决书需要待上诉期满
“仲裁请求”,写明申请人应当主张的要求,比如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工资等;“事实和理由”,写明发生劳动纠纷的原因,以及适用什么法律的哪一条;如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拘束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做出该裁决的仲裁庭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决,以维持该裁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当事人不得再以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如果劳动仲裁以后公司不执行补偿,对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受理后,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案件适用调解,在开庭前会先进行调解。民事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主持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的制度。
庭前调解和开庭区别如下: 1、阶段不同,庭前调解发生在开庭审理前;而开庭属于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 2、意义不同,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而开庭则是必须的程序。 3、适用情形不同,庭前调解适用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的案件;开
劳动仲裁中,一般单位在考虑成本的情形下会愿意调解。调解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的必经程序,但在提起仲裁前,如果单位或劳动者不愿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因此能否调解成功还需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