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范围如下所示: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以及人事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要求有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以及行政机关对于法定义务不履行的情况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等。
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
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