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鲜见。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轰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
隐匿于自己名下的存款分以下几类情况:知道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但是不知道存款数额,这种情况可以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在诉讼中查询对方的存款余额和存取款记录,不过如果没有提起离婚诉讼是不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的。知道对方的开户行,不知道对方的账户
一、调查银行存款: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 二、调查股票; 三、调查房产: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查找不失为一种快捷的途径。
1、当事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2、夫妻自愿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作出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
隐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有:夫妻一方隐藏、转让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可以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认定对方财产转移的界定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为: 1、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含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或者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
夫妻中一人欠债,共同财产可以查封。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具体如下: 1、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